規格化可以讓作業流程最簡

如果是大企業他所生產的項目品質也有所固定

不過矛盾點在於機動性不足

比如說超商的有效期限都是以天為單位

可是哪有那麼剛好的一天整壞掉兩天整壞掉

我看生菜拉沙放到剛好過期

菜都有點萎縮

剛好過期買到不就雖小


而以法律層面來說

智慧財產權是保護以及鼓勵創意人

不過我認為反而是防礙科技的進步

比如說現在科技業動不動就告對手侵權

事實上是真的侵權嗎?(也許是)

不過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想把對手排除掉

於是這就產生很奇怪的現象

不想付權利金

或者擔心被對手控告

於是重頭研發

假如現有科技已經發展出汽車了

你也有錢有人才

可是因為專利問題

你必須從腳踏車開始研發......

這並不誇張

看看手機業吧

一堆軟體廠商以及硬體廠商

他們的規格都不同

實際上如果技術資金都統合的話

成長速度應該會超乎我們想像

不過這邊又牽扯到競爭性的問題等等

以及最原點的保護創作人

沒完沒了

只是.......看看有這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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